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具备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资质类别必须同时包含 “水文地质”和“地质钻探”,资质等级必须两种类别同时达到乙级或乙级以上;
3.1.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备近三年(2016至2019年期间任意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②、2020年以后成立的单位此项不考核);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1500米以上的地热钻探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的合同履约情况;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上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3.7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或者水文地质)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且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1500米以上的地热钻探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8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