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 乐投letou检测市河道采砂-中和镇明朗河大村热水塘段(KC-32)、中和镇路空河大村热水塘段(KC-33)砂石开采劳务招租项目
2.2招租编号:YNLBTC2021-01-13
2.3招租最高限价: 按开采砂石销售收入的46%为招租最高限价。
2.4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5租金约定:招租人建立专用账户,售卖资金全部进入该账户,按采砂石销售收入的46%为招租最高限价,定期(按月或季度)返还劳务方。
2.6项目内容:(1)①中和镇明朗河大村热水塘段(KC-32)明朗河发源于中和镇中营村东北部山区,河源地高程约1896m,自东北向西南径流,至高田村傈安新村转向南,流经荷花镇明朗村,在荷花镇杏塘汇入南底河,汇口高程约1113m。流域面积426.2km2,多年平均流量15.2m3/s。可采区设置于中和镇大村社区热水塘自然村上游,以热水塘凤吟桥为基准点,开采起始断面位于凤吟桥上游1.10m处,终止断面位于凤吟桥上游0.50km处,天然河道,岸坡较稳定,河道见照片6-15所示。雨季河道砂石淤积,且近年来因腾猴高速公路建设大量切坡开挖,加剧了来砂量。河段长600m,平均宽约5m。河道较窄,适宜抽砂机抽砂。适量抽砂可清淤疏浚,且不会对河岸造成明显影响。经输沙量估算并经民采实际抽砂量验证,该河段每年来砂量大于1.00万m3。规划期(2020—2025年)可开采砂石总量约5.00万m3;年控制采砂量1.00万m3。
②中和镇路空河大村热水塘段(KC-33)路空河是明朗河右岸支流,发源于中和镇新街社区桃树河西南部山区,河源地高程约2061m,自西北向东南径流,在中和镇大村社区热水塘汇入明朗河,汇口高程约1379m。流域面积39.1km2,多年平均流量1.70m3/s。可采区设置于中和镇大村社区热水塘自然村西北部,以大村电站厂房为基准点,开采起始断面位于大村电站厂房处,终止断面位于大村电站厂房下游450m处,天然河道,岸坡较稳定,河道见照片6-16所示。雨季河道砂石淤积,且近年来因腾猴高速公路建设大量切坡开挖,加剧了来砂量。河段长450m,平均宽约3m。河道较窄,仅适宜抽砂机抽砂。适量抽砂可清淤疏浚,且不会对河岸造成明显影响。经输沙量估算并经民采实际抽砂量验证,该河段每年来砂量大于0.80万m3。规划期(2020—2025年)可开采砂石总量约4.00万m3;年控制采砂量0.80万m3。
竞租方需配备提供采砂人员、机械、砂石处理设备和堆放场地等相关服务。
(2)规格标准:劳务方必须配备满足各类砂石分类处理生产的器械设备,并保证所提供砂石材料满足市场需求的质量标准要求,保证砂石供应质量。
(3)砂石堆放:提供甲方认可的可供砂石堆放和处理生产的合法场地。除现场就地出售的砂石外,其余砂石由劳务方负责将砂石拉运堆放至统一场地,实行统一管理。
(4)砂石销售:砂石销售统一由甲方进行销售。所出售砂石一律采取现款支付,不得赊欠。
2.7.其他要求:(1)开采时间:为保障砂石供应的长久性和可调控性,由甲方统一确定开采时间。劳务方不得超出乐投letou检测市漉金砂石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时间外进行开采。
(2)开采方式及数量:遵照云南省乐投letou检测市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5年)要求,由甲方统一安排。
(3)缴纳履约保证金:劳务方一次性缴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协议合同到期返还。
(4)严禁私自倒卖砂石,甲方对砂石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劳务方有私自倒卖砂石的行为,立即取消劳务合同,一次性没收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劳务方的有关责任。
(5)保护为先,合理开采。劳务方必须按照乐投letou检测市漉金砂石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采砂石范围进行开采,严禁超出规划采砂范围开采,严禁破坏河堤,严禁超量开采。
(6)安全保障:劳务方在开采砂、石生产过程中,务必保证施工生产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劳务方承担。
(7)服从管理:劳务方必须自觉服从乐投letou检测市漉金砂石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和安排,不得转包,对不听安排、不支持不配合的劳务方,乐投letou检测市漉金砂石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