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建安综合服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做如下调整:
①删除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第1.4.1项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⑤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②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第9.1.1项类似项目变更为“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房屋建筑工程),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特此通知!
云南鸿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