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决议
针对有供应商昆明阳光事达科技有限公司及云南秋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出评审、中标公示的质疑内容,我公司于2018年07月14日09时30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复审复核,现决议如下:
一、昆明阳光事达科技有限公司质疑事项:“2018年7月13日,我公司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告获悉,我公司未通过资格评审,认定废标,废标原因:在信用中国上有行政处罚记录,未通过资格评审” 。经原评标委员会重新复审复核,原评标评审时已核查认定该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有行政处罚记录,不满足招标公告供应商投标报名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通过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审后更新公示;同时云南新华文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情况同上,一并给予更新公示。
二、云南秋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出以下质疑:
质疑事项1:结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明细报价表序号一,交互智能平板中第三条软件要求第2点:节能认证、环保认证、3C认证(交互平板CCC证书的制造商、生产厂为同一企业),中标公司所提供设备与招标要求不符,特提出质疑。经原评标委员会重新复审复核后,中标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节能认证、环保认证、3C认证(交互平板CCC证书的制造商、生产厂均为同一企业)”;
质疑事项2:结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明细报价表序号三,OPS电脑第9点:电脑模块的平均无故障时间≥50000小时,电脑模块提供3C强制性认证(CCC证书的制造商、生产厂为同一企业),中标公司所提供设备与招标要求不符,特提出质疑。经原评标委员会重新复审复核后,中标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电脑模块提供3C强制性认证(CCC证书的制造商、生产厂为同一企业)”。
质疑事项3:结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明细报价表序号六,备授课软件第3条软件资源第2点:网络学科资源:具备各学科总数70万条,1000G的中职网络学科资源(出具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具备年级、版本、学科、章节等分类查找方式,支持一键插入白板页面进行展示。中标公司所提供设备无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特提出质疑。经原评标委员会重新复审复核后,中标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设备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综上复审意见,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维持原评审结果,更新公示,并按此回复供应商。
评标复审委员会成员:
其他参会人员:
云南云投职教卫生扶贫开发乐投letou检测有限公司
乐投letou检测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14日